評估政策

評估目的

為促進學生學習效果,配合教育改革與課程的更新,本校之評估政策將通過多元化的評核方式,如觀察學生的平日表現、學生自評互評、家長評核、跨學科活動及專題研習、學習進展性評估及總結性評估等,收集學生知識、能、價值觀和態度等各方面的學習顯證,讓學生改善學習,讓教師和學校檢視及修訂教學設計及策略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;並讓家長了解學生情況及加以協助。 

學教評規劃

全學年共分為三個學段,每學段均設有:
進展性評估 持續性了解學生於學段中的學習表現,跟進學習情況,提高學與教的成效。
評估分數不計算在全年總成績。
總結性評估 學段末進行,分析學生的強弱表現,制訂學與教跟進方案,善用評估數據以回饋學與教。
主題學習週 學段完結進行,讓學生參與跨學科的學習活動,或進行體育性活動,豐富全方位學習經歷,促進全人發展。

小一調適安排

為了讓一年級學生循序漸進地適應小學的評估模式,減輕他們的學習憂慮,各學段評估作以下調適安排: 

學段調適安排
學段一進行多元化摘星評估任務,如實作評量、朗讀、口頭報告等,不計算分數。
學段二
學段三以讀卷模式進行總結性評估,不計算分數。

一年級每學段會派發校本「STAR Report」,以摘星為主題,教師就各學習目標,按學生表現給予星星,讓學生及家長於每個學習階段均能了解學習成果,教師更能藉以回饋學與教。 

 

評估期間請假

  • 學生於總結性評估期間缺席,須於期限內完成補考,若安排於放學後補考,家長須自行安排接送子女。 
  • 補考科目不會扣減分數,但學生不會取得全級名次,亦不會獲得學業獎、相關學科獎。 
  • 若學生於期限內未能完成補考,成績表上該科顯示【ABS】,亦不會取得全級名次及獲得學業獎、相關學科獎。 

補考安排

  • 學生於總結性評估期間缺席,須於期限內完成補考,若安排於放學後補考,家長須自行安排接送子女。
  • 補考科目不會扣減分數,但學生不會取得全級名次,亦不會獲得學業獎、相關學科獎。
  • 若學生於期限內未能完成補考,成績表上該科顯示【ABS】,亦不會取得全級名次及獲得學業獎、相關學科獎。